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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打造高原养老幸福之城

作为青海省最早进入老龄化阶段的城市,西宁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年人切身利益,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坚持民生优先,坚持养老需求优先,以第二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将养老事业改革发展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市重点工作中统筹谋划,在机制上深度创新、在方法上大胆探索、在资源上有效整合,破除难点堵点痛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和凝聚社会合力,精心打造高原幸福之城,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老年人。

顶层设计,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按照“设施+服务+扶持+人才”的思路,西宁市陆续出台《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进“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通过这些制度性文件,落实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列出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安全应急服务、特困供养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24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标准、申请流程、牵头及负责单位等。把服务清单做成“口袋本”,广泛深入宣传,方便老年人掌握政策。

夯实基础,构建三级服务体系。按照“9064”养老服务格局发展思路,西宁市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1+7+N”(1个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区县级养老示范基地和福利中心+N个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利用“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全市养老服务进行资源整合、数据汇集、技能培训和行业监管。按照“一县(区)一基地(中心)”的思路,投资6.72亿元,在四区三县修建4个养老示范基地和4个福利中心,全市养老示范基地及县级福利中心实现县(区)全覆盖。投资3.1亿元,分步建成了134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250个农村老年之家,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农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融合发展,提供优质养老服务。把社区嵌入式养老作为首选模式,以社区为单位,打造小规模、多功能、综合型的养老服务设施,让老年人原居安养。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建共治,全市134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80%以上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小区内共同建设;探索开展“养老+托幼”的“双托双护”模式,将社区养老中心和儿童托管中心建设在一起,祖孙两辈其乐融融;探索开展社区驿站式照料服务,为有刚性需求的540多位自理、半自理、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家庭式短托和驿站服务。为满足居家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需求,打造社区“医、康、养、护”融合体系,西宁市推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社区护理站“双证双营”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已有16个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实现“双证双营”,购置医疗康复设备,引入专业组织进行服务,惠及8万多老年人。

城乡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西宁市自筹资金1.59亿元,建设300个农村“老年之家”,通过设置用餐室、健身保健室、洗浴理发室、留守儿童之家等“一场七室”,购置相关设施设备,解决了农村老人长期没有服务场所的问题。在运营管理上,按照统一管理与互助服务、自我服务结合的原则,由老年协会组织低龄老人或留守妇女为村中留守老人及留守儿童提供膳食供应、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湟中区黑嘴村老年之家每天除提供助餐服务外,还融合家风家教、文化娱乐等,实现农村高龄老人吃饭不愁。

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特殊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是养老服务的重点,西宁市按照每月150元和60元的标准,为60岁以上困难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购买养老服务。自2016年至今,购买服务近30万人(次),投入资金共计2.1亿元。聘请第三方对4.6万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贫困类别、家庭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建立老年人档案,精准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承接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市70%以上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实行社会化运营。采取税费减免服务、运行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目前全市各类涉老服务组织、企业达150余家。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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