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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养老托育|出台措施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强政策支持、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其中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已建成的小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采取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

到2025年共支持25万户,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推进居家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已建成的小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采取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到2022年底,原则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辖区面积不大、老年人口不多、养老需求不突出的邻近街道可共建1个养老服务机构。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并通过验收,或经消防安全检查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优化居家社区服务。对有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的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每年支持5000户,到2025年共支持25万户。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范围。到2025年,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0%。

云南养老

提升养老托育机构水平。确保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5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有综合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捐赠。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

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谋划一批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项目,统筹解决资产划转、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困难,确保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并投入运营。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培训疗养机构,主要面向工薪阶层提供质量有保证、价格可负担的普惠型养老服务。

拓宽普惠性服务供给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拓展业务范围或申请法人登记等方式,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全省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健全社区老年大学办学网络,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积极融入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到2025年,打造100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探索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一体化建设、运行,实现农村敬老院能养老、可看病;探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协议服务、委托管理等基层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支持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85%。

来源: 新浪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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