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家庭养老床位落地案例|广州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家庭养老床位落地案例

(一)服务内容

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个人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专业服务。

(二)服务机构

1.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依法设立或备案的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

2.服务机构应积极提升专业化水平,配备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人员团队、信息系统,参照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相关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三)环境与设施设备

建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和智能化设施设备定期维护,确保产品质量和正常运行。床位建设内容如下:

1.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对老年人住所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厨房、客厅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上门服务人员有效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智能化改造。服务机构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如防走失装置、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3.床位实时监测。服务机构可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经老年人或其家属同意,根据需要联网视频通话并提供紧急援助。

(四)补贴政策

1.建床资助。对新建床并经本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为照顾等级2-6级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满12个月,且经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实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以每张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不超过1500元、智能化改造设备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在实际改造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次性建床资助。同一老年人只计1次建床资助。

2.护理资助。每张家庭养老床位收住经本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为照顾等级2-6级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对按以下标准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给予护理资助:

(1)经评估为照顾需求5-6级的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每日派服务人员上门提供不少于1小时的照护服务,每人每月资助500元。当月服务天数大于等于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当月服务天数不足15天的,当月不予资助。

(2)经评估为照顾需求3-4级的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派服务人员上门提供服务,每月上门次数不低于12次(同一天多次上门的只计1次),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28小时,每人每月资助300元。

(3)经评估为照顾需求2级的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派服务人员上门提供服务,每月上门次数不低于8次(同一天多次上门的只计1次),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每人每月资助200元。

金中智慧家庭养老床位系统解决方案,是以家庭养老床位的三入户政策(即智能化入户、适老化入户、专业化服务入户)为基础,综合各地相关政策和各方需求,而研发的软硬一体化的技术平台方案。通过信息化系统管理对居家中重度失能老年人评估,完成床位签约,专业机构完成适老化改造,附近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综合的居家照护服务。适老化改造以创建智能安全看护服务支撑体系为重点,借助新一代物联网设备和人工智能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监测、一键呼叫,安全监护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应急响应服务。

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