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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3%

10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力改革创新,在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上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3%。

  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方面,我省建立并实施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推动实施全省留守老年人排查调研和信息收集工作,建立了相关信息台账;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得到完善,2020年,全省共计发放高龄补助5.94亿元,惠及94.1万名高龄老人。

  同时,云南省积极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截至目前,全省共推动94家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平台建设,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上线运营,信息系统拥有云南特色的,以“一床一码”为核心,优化为老服务,方便政府监管,实现了项目、机构、床位、老人、资金等全方位的管理;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和玉溪市、昆明安宁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和丽江市古城区开展全省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云南养老

  在加大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补助力度方面,2021年,省级下拨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2021年,省级安排500万元,加大对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补助力度,对公办养老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80%补助,持续提升养老机构的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降低运营风险;2021年,省级下拨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综合机构收住老人身体状况、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按实际收住老人的床位数、月数等给予补助,最高每床每月280元的补助,有效缓解了养老机构运营难的问题。

  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云南省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全科式”整治,共完成1.08万个隐患点的整改。我省还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1年全省已组织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8250人。

来源: 民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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