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试点地区推荐(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试点地区)

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试点地区推荐

2月25日,民政部在京发布《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河北省唐山市等55个市(区)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并印发《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确定北京市丰台区、南开区、石景山区、滦南县、大兴区、武清区、东城区、东城区、延庆区等20个市(区)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将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河西区、北京市海淀区等45个区作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的申报,意味着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将以更加多元的方式参与。首先,北京市提出了“两个融合”发展理念,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并且提出了“资源融合、设施融合、平台融合、服务融合”的发展理念。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方面,重点支持发展集中照护、居家上门、日间照料等服务模式。重点支持社区日间照料、居家上门、居家上门、医养结合等服务模式。在资源融合方面,重点支持建立居家和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各类资源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上形成互补。在设施融合方面,重点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建设,将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服务商、服务机构等设施融合,建立共享式养老服务体系。

坚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将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通过连锁化经营、集团化经营等形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

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在本辖区内提供社区养老服务。

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