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陕西智慧养老运营标准规范(陕西智慧养老运营标准)

陕西智慧养老运营标准规范

一、智慧养老运营标准

1、智慧养老运营服务标准

1.1、服务主体

1.1.1建立养老照料中心应符合的建设标准和评价标准。

1.2、建筑物外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建筑物外部应采用节能照明。

1.2.3室内照明应采用防眩光照明,各区域应采用防眩光照明。

1.2.4地面应具备紧急呼叫功能,火灾时能立刻用应急呼叫装置进行处置。

1.2.5应对养老机构内每个房间安装紧急呼叫装置,每间房安装应急呼叫系统。

1.3、服务实施标准

1.4.1应制定统一的服务计划和服务流程,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

1.4.2呼叫设备应确保相关人员工作可靠,设备应具有防眩光照明功能,有明显防眩光功能。

1.4.3呼叫设备应设置防眩光保护标志,保持现行有效且易于识别的辅助功能。

1.5.4可通过紧急呼叫按钮与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交流,必要时可利用照护用品进行呼叫服务。

2.服务流程

2.1.1咨询电话

2.1.1.1.1.1.1.1.1.1.1.1.按照要求设立咨询室、医疗康复中心、康复室,宜配备基本的、适合的诊疗设备,并配备必要的、有相应的诊疗活动场所和设备。

2.1.1.2.2.2.1.2.1.2.1.按照约定内容开展服务。

2.1.2.2.2.2.2.3.4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康复照护;

b)长期照护;

c)医疗护理;

d)膳食服务。

2.2.2.3.2.3.2.服务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设置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2.2.3.2.4.1护理等级应按以下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a)国家、省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

b)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康复护理服务;

c)为长期卧床患者、老年人、临终患者等提供基础护理服务。

2.2.2.4.2.4.2服务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建立长期护理服务机制;

b)为长期卧床患者提供终末期照护;

c)指导家属为老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

d)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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